营口出台十条措施吸引高端人才
给予生活补贴及购房补贴,对用人单位每年最高补贴5万元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6日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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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购房补贴,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择校……近日,营口市出台《营口市吸引高层次人才十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十条措施》),进一步扩容升级人才政策体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多诚意吸引高层次人才。

  《十条措施》重点吸引全日制博士人才和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明确对首次新引进到营口工作的,给予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期限为3年)和一次性10万元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放宽到2倍。鼓励人才自主创新,对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资助的,给予最高10万元配套资金。

  除了“真金白银”的支持外,《十条措施》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绿色通道、职称评审、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也制定了一系列服务措施,解优秀人才的后顾之忧。其中,创造性提出实施“苗圃”计划,对吸纳“双一流”高校博士实习并促成毕业后来营口工作的用人单位,每年给予最高5万元补贴。对选送在岗高层次人才到域外开展访学进修、科研合作的用人单位,按每人次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减轻用人单位在人才引进培养过程中的成本压力。

  近年来,营口市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将市级人才专项资金由1000万元提高到6000万元,先后出台实施营口英才计划、高校优才选招计划、营口惠才卡、企业博士双创计划等一系列重大人才工程,人才总量突破49.5万人。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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