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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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
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辽政发〔2019〕2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精神,助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竞彩投注app,竞彩足球app农业现代化进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满足乡村机械化需求为目标,以机制、科技、政策创新为驱动力,以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为着力点,加快推进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农业机械化耕种收环节向植保、烘干、秸秆处理全过程发展,种植业向畜牧水产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全面延伸,平原地区向丘陵山区加速扩展,农机农艺、机械化与信息化向融合化提升,加快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农机装备产业体系建设持续加强,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主要经济作物薄弱环节“无机可用”问题基本解决。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2400万千瓦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主要农作物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畜牧业、渔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业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农机具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作业条件加快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加快拓展,农机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
  到2025年,农机装备品类基本齐全,农机产品和技术供给基本满足需要,产品质量可靠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机装备产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2900万千瓦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以上,粮食主产县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畜牧业、渔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业机械化显著提升。农机具配置结构趋于合理,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机使用效率显著提高,农业机械化进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时期。
   二、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农机装备产业创新体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科技为支撑、市场为导向的农机装备科研创新平台,增强科研院所原始创新能力。孵化培育农机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施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推进首台(套)农机装备研制和示范应用,积极争取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研发新型农机智能装备。探索建立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企业+合作社+基地”新模式。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重大短板装备工程,梳理一批农机装备产业重大短板项目,推进农机装备产业向智能、高端、成套方向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科院、省农业农村厅。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四)提升农机装备制造供给能力。加强农机装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推进农机装备整机企业与零部件配套企业协同创新、协作配套,提升农机装备零部件企业本地配套率。加大技术攻关及研发投入,攻克基础材料、基础工艺、电子信息等“卡脖子”问题。完善农机产品需求与科研导向目录。鼓励发展高性能大马力智能拖拉机、高速智能精量播种机械、大型高效联合收割机械、高效低损谷物收获机械、精量施肥机械、避障仿形割草机械、智能喷雾机械、秸秆收集及处置装备、捡拾打捆机械、粪污无害化处理设备等整机装备,以及柴油机、变速箱、高端液压元件等关键系统和核心部件。支持智能农机装备物联网平台、大数据中心、运维平台等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五)优化农机装备产业结构布局。鼓励企业由单机制造向成套装备集成转变,支持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以产业基础较好的沈阳、丹东、锦州、铁岭等市为重点,培育壮大特色优势突出的农机装备产业聚集区,打造完整产业链条。支持企业智能农机装备研发生产,培育农机装备生产企业集团。推动先进农机技术及产品“走出去”,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对外援助和国际合作项目,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六)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推进精准农业、智能农机、绿色农机等标准制定,完善农业机械标准体系。加强农机装备产业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提升农机装备试验测试和鉴定能力。对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推动农机装备产品自愿性认证和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质采信农机产品认证结果。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农机装备行业诚信自律和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
   三、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
  (七)推进优势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深入开展玉米、水稻、花生等优势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分作物分区域开展系列全程机械化现场示范推介活动,总结推出一批新技术新装备和全程机械化集成项目方案。率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产业强镇等创建一批整建制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和垦区整建制率先实现优势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八)促进农机均衡化协调发展。加强果蔬业、牧草业、现代种业、畜牧水产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业等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研究和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攻克制约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技术难题。加快研发推广适合省情、农民需要、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注重发展适应小农生产、丘陵山区作业以及特色作物生产、特产养殖需要的高效专用农业机械。根据作物种类、产区优势、种植模式等特点,建立适宜区域发展的机械化技术路线和发展模式。(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九)推动农机农艺融合化发展。建立健全农机农艺协作机制,重点围绕玉米、水稻、花生、设施农业、果蔬、畜牧、特色作物等产业发展,组建农机农艺协同创新和研发应用服务团队。根据机械化作业需求,积极改进适宜的品种选育、农作制度、栽培和养殖模式。根据新品种应用、农作制度创新和新型种养模式,研发推广一批农机装备,建成良机、良种、良制、良法配套的农机农艺融合体系。(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十)加快农机智能信息化发展。积极发展应用智能农业装备和推进农机作业管理信息化服务。加快推进数字化农机装备在设施农业、畜牧水产、田间管理等领域应用,重点推广应用农业物联网设备、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无人驾驶装备、农业机器人等技术。积极发展“互联网+农机作业”,促进农机共享共用。加快农机作业大数据应用,促进农机精准作业、精准服务,提高农机作业质量与效率。推进农机鉴定、农机监理、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助核定等信息化管理服务,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广使用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办理和农机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等作业补助物联网监测等应用软件。(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十一)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点支持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饲草料高效收获加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节能高效增氧及投饲机械等绿色高效农机装备和智能化农机装备等应用。加大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力度,支持大马力、高性能、复式农机新装备和节能日光温室机械设施设备示范推广。加大对丘陵山区和特色农业适用农机装备购置补贴支持力度。推进农机报废更新,促进农机装备更新换代。积极发展农用航空,规范和促进植保无人机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民航东北管理局)
   四、推进农业机械化创新协调发展
  (十二)推进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作业服务模式,推进农机服务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全产业及农村生态、农民生活服务领域延伸。培育壮大农机专业户、农机合作社、农机合作社联合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服务主体,支持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领办创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鼓励和引导农机服务主体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探索农机互助、设备共享、互利共赢经营模式。鼓励“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等新业态发展,发挥供销社、信息社等站点作用,为农户提供全程机械化作业、农资统购、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产品销售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田托管、统防统治等规模化农机作业服务。(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三)推进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修(制)订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制度、标准、规范和实施细则,明确田间道路、田块长度宽度与平整度等“宜机化”要求,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重点支持丘陵山区开展“宜机化”改造。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快速救援、机具抢修和跨区作业实时监测调度等能力。(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十四)提高农机化管理和技术推广能力。深入推进农机鉴定、推广、监理、维修、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农业机械化推广队伍、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生产销售企业、农机服务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推广体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田间日”等体验式、参与式推广新方式,切实提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效果。充分发挥农机试验鉴定评价作用,强化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建设,提高公益性试验鉴定能力,开展农机创新产品专项鉴定,满足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需求。(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五)推进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业工程学科建设,合理设置专业,大力培养农业工程人才队伍。支持市、县(市、区)开展农机职业教育,鼓励学校和企业共建共享创新基地、实践基地、实训基地。建立“引进来、走出去”人才培养制度,鼓励农机专业人才出国留学、联合培养和引进高端人才。加强实用型农机人才培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实施农机服务组织带头人培训计划,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开展农机操作技能竞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职称评审条件和方式,加大对基层一线的倾斜力度。(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
   五、强化组织和政策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的省级农机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相关政策、重大项目和政府考核目标。各地区要充分认识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紧迫性,结合实际,认真研究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机装备的需求,将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
  (十七)强化政策保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明确的税费减免、设施用地用电、信贷担保、抵押贷款、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财政补贴、跨区作业、农机保险、人才培养等农机化扶持政策措施。加强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经费保障,支持农机科技研发创新、农机示范工程建设、农机农艺融合、农机智能信息化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农机人才队伍等建设。(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监局,各市政府)
  (十八)提升服务效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省农机流通协会、省农机学会等社会团体在行业自律、信息交流、招商办展、教育培训等方面作用。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发展成效、表彰先进,努力营造有利于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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