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9〕34号)要求,现将省监狱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监狱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有关要求,制定了《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聚焦全省监狱安全稳定主题主线,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公开效能、促进平台建设等方式,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全力推进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做好决策部署公开。在监狱局网站建立“央网信息”、“竞彩投注app,竞彩足球app”、“政府文件”、“文件解读”等栏目,与辽宁省政府网站同步,及时更新中央、竞彩投注app,竞彩足球app和省政府发布的重要文件和政策解读。在“政府文件”“政策法规”栏目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竞彩投注app,竞彩足球app、省政府和司法部有关监狱工作的重要法律法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等信息。在“办事服务”栏目中公布省监狱局联系方式、监狱狱务公开内容、厅局长信箱等,便于公众反映诉求、提出意见建议、了解监狱狱务公开等有关信息。二是做好重点领域公开。根据刑罚执行、规划、财务、招投标等工作需要,对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招标采购信息、年度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及时予以公开公示,并通过“工作动态”栏目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报道。三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机构介绍”栏目中发布领导简介、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实行动态管理。由于监狱工作特殊性,部分涉密信息未发布。针对监狱系统舆情,及时在“监管改造”“通知公告”栏目中发布了“10.04”罪犯脱逃、某重要罪犯死亡、锦州监狱企业火灾等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消除社会误解、引导正确舆论导向。四是做好主题日公开。利用“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深入宣传监狱系统狱务公开工作,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制定省监狱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说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及有关事项。截至2019年末,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新闻宣传管理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4〕39号)及有关规定,局门户网站、“辽宁监狱”公众号及全省监狱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充分考虑监狱机关的特殊属性,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按照司法部有关要求,准确把握密与非密的界限,不宜提供的内容不提供,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公开。二是加强监狱内部资料管理。没有密级的刊物不得转载秘密文件。对监狱在监管改造工作中的某些改革和试点做法慎重把握,一般不对外宣传报道。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查。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制定了省监狱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办法》《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网评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确保规范运行。四是加强重点内容审核。信息转载必须是新华网、人民网、国家政府网等发布的权威信息。对于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信息,在登载和转载前,进行反复核对,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根据“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及时更正差错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省监狱局现有门户网站和“辽宁监狱”公众号各1个,统一作为全省监狱对外发布信息渠道,省属监狱均未设立门户网站。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对于基层单位报送的信息实行网站管理员(信息员)、部门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三审制”,确保登载内容准确无误。辽宁省监狱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jyj.ln.gov.cn)包括“机构介绍、政务公开、狱务公开、工作动态、警察风采、监管改造、通知公告、学习园地、办事服务、基层掠影、图片新闻、媒体报道”等十二个一级栏目。“辽宁监狱”微信公众号(ID:lnsjyglj)于2017年3月上线,是全省监狱系统唯一微信信息发布平台,用于发布监狱系统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监管改造、队伍建设等方面信息,向社会公众介绍监狱工作,同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全国“两会”、国庆、传统节日、系统内重要活动、服刑人员亲情帮教等开展宣传报道,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2019年通过门户网站登载信息900余条,“辽宁监狱”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7050人,共刊发信息51期97篇,单篇最高阅读量13171人次,其中2篇信息被司法部公众号转发。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监狱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全力做好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省监狱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宣传处、刑罚处等有关部门配合。各项公开内容,根据业务分工由相关处室负责提供,办公室汇总,需对外发布的,由宣传处按照工作要求通过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进行发布,确保机制运行顺畅。三是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做好督促协调,推进责任落实,确保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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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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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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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24(涉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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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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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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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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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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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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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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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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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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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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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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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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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4 |
8710.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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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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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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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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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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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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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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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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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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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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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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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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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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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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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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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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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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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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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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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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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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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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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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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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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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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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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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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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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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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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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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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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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基础工作薄弱。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没有专职人员,没有参加过相关业务培训,业务熟悉程度不够。二是制度建设不足。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指导工作实践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工作广度深度不够。政务公开工作仅止于按规定必须公开的工作内容,因密与非密问题,对拟发的规章文件等公开得不够。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设立专(兼)职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强化制度建设、做优做强平台等切实举措,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下大气力加以解决,确保全省监狱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